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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長信箱機關圖示

使用及流程說明
How does it wor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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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及流程說明


‧‧‧ 歡迎光臨首長信箱 ‧‧‧
  1. 親愛的朋友,您好!
  2. 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內容,再行投書:
  3. 如您的來信有保密需要,請改以書面並加註「保密」字樣,郵寄至本署辦理。
  4. 一、為確保您的電子信箱之有效性,確實可收到經濟部商業發展署首長信箱回信,請於寄送郵件後,至您的電子信箱接收確認通知信完成確認,我們將儘速依序處理您的來信。如未收到「確認通知信」,請至您的「垃圾郵件匣」查看。若未經您確認的信件,本署將不予受理。
  5. 二、因應101年10月1日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,非因公務需要,本信箱不會在未經您同意之情況下,任意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他人使用。但基於行政機關均有法定職掌與專業分工,本信箱收到您的電子郵件後,如所陳情事項非屬本署權責範圍,將轉請主管部會(機關)處理並逕行回復,因此您的個人基本資料(如姓名、聯絡電話、電子郵件地址等),將隨同電子郵件內容一併轉知主管部會(機關)。
  6. 三、為有效運用政府行政資源,請您對來信內容先予確認,凡為不確定的檢舉事項、惡意攻訐謾罵、轉貼網路流傳訊息或相關不明網址等,本署將不予處理,另如信件內容涉及違反法律者,請自負法律責任。
  7. 四、依行政程序法第173條規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本部將不予處理:
  8. (一)無具體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及住址者。
  9. (二)同一事由,經予適當處理,並已明確答覆後,而仍一再陳情者。
  10. (三)非主管陳情內容之機關,接獲陳情人以同一事由分向各機關陳情者。
  11. 五、如您所提內容、身分有保密之需要,或考量電子傳送可能產生之資訊安全風險,請您改以書面郵寄至本署(地址:10021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,經濟部商業發展署首長信箱收),本署再視權責歸屬,行文各主管單位處理。如因檢舉內容、身分有保密之需要,並請加註「保密」字樣。

流 ‧ 程 ‧ 說 ‧ 明
1.民眾
撰寫郵件
並送出確認信函點選確認
2.電子郵件處理人員
接收郵件
列印、分辦過濾
3.業務主管單位
撰寫回覆內容
具體建議列入改進參考
4.電子郵件處理人員
回覆郵件給陳情人
並結案
5.回覆民眾
陳情人收取回覆郵件